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校办〔2017〕22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海外教育学院审核,经2024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向邓*飞等49位同学发放海外学习交流资助金,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8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海外教育学院(电话:0591-22861536)或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91-22861314)反映。
海外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日
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校办〔2017〕22号),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海外教育学院审核,经2024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向邓*飞等49位同学发放海外学习交流资助金,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8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海外教育学院(电话:0591-22861536)或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91-22861314)反映。
海外教育学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