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现有旗山、屏山两个校区,秉承“大医精诚,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浓郁的文化、优良的学风和优美的环境使之成为中医药学子心目中理想的校园。人才培养质量突出,拥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先后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和康复作业治疗通过国际教育标准认证。师资实力雄厚,拥有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等专家学者。实践基地完善,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逾百所各类教学及毕业实习基地。学科实力较强,有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学科入选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主干学科。ESI临床医学学科和ESI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全球排名前1%行列。科研成果丰硕,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二等奖等国家和省市多项奖励。
二、学校名称及学历学位证书种类
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三、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1。
四、招生计划、专业
1.计划招生名额:2人。
2.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学制 |
中医学 | 5 |
针灸推拿学 | 5 |
中医骨伤科学 | 5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5 |
临床医学 | 5 |
康复物理治疗 | 4 |
康复作业治疗 | 4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4 |
药学 | 4 |
中药学 | 4 |
药物制剂 | 4 |
护理学 | 4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五、招收条件
1.招生对象:符合中国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录取原则/考核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采取资料审核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六、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七、新生报到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八、费用
1.学费: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人民币,元/学年) |
中医学 | 6760 |
针灸推拿学 | 6760 |
中医骨伤科学 | 6760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6760 |
临床医学 | 6760 |
康复物理治疗 | 6760 |
康复作业治疗 | 6760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6760 |
药学 | 6760 |
中药学 | 6760 |
药物制剂 | 6760 |
护理学 | 6760 |
公共事业管理 | 504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04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040 |
2.住宿费:1200元/学年(四人间)
900元/学年(六人间)
备注: 以上学费、住宿费标准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则按照上级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退费办法:根据文件(闽价费〔2005〕435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费用
医疗保险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支付,费用自理。
九、奖学金
学校将对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发放奖学金。
注:奖学金金额及名额以当年度实际公布为准。
十、毕业管理
学校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
联系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50122
联系人:赖老师
咨询电话:0086-591-22861536
监督电话:0086-591-22861314
传真:0086-591-22861537
网址:www.fjtcm.edu.cn
电子邮箱:hwxy@fjtcm.edu.cn